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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金弹头街机 穿越大夏开黑店,黄脸婆逆袭成权贵,还撩到神仙颜值大公子

时间:2024-10-22 13:30:01 点击:114 次

亲们,听我说,这本古言简直是古风控的盛宴!一翻开,就像穿越了时空,那细腻的情感、跌宕的剧情,让人欲罢不能。角色们仿佛就在眼前,他们的爱恨情仇,看得我时而笑中带泪,时而热血沸腾。晚上熬夜追,白天还想着剧情,简直太上头了!不看,你真的会错过一个精彩绝伦的古代世界合金弹头街机,后悔莫及啊!

《我在大夏开黑店》 作者:两边之和

第1章漠北黑店

建安十三年,秋。

中原的秋是远上寒山石径斜,是霜叶红于二月花。而漠北的秋天则是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放眼望去,不是漫漫黄沙就是衰草连天。天空格外高和远,偶有孤鸟飞过,叫声都让人心生凄凉。

寂寥,却又辽阔。

有主仆三人打马飞驰在戈壁滩上,天地间静极了,除了风声就只有马蹄声,走了十多天都未遇一村一庄,人疲马更疲。这天黄昏时分终于远远看到一家客栈,高高飘扬的酒旗让人精神为之一振。

打头的锦衣公子背着手,身姿如松,目光平静的注视着客栈大门,眉梢微微挑了一下。

客栈的牌匾上书着俩大字“黑店”,黑字金边,龙飞凤舞,铁画银钩,入木三分。锦衣公子也忍不住在心里赞了声“好字”。

只是堂而皇之的叫黑店,此间主人好大的口气!

锦衣公子眉梢微挑,刚要抬步,便听得店铺内传来恶狠狠的声音,“老子要喝酒,要吃肉,老子还要住店,老子没钱,老子有刀,要不要?”伴随着的是踹桌子还是踹椅子的声音。

这是恶客吃霸王餐?这个念头刚一闪过,便见迎面一物飞来。

“爷小心!”随从脸色都变了,想要挡在主子前面,却已经来不及了。

锦衣公子却十分淡定,站在原地身子都没晃一下。那个东西从他身侧飞过,重重的砸在石板地上,随从这才看清那是一个人,一大坨缩在地上,半天都没动一下。

“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,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!许秃子,别人怕你,我可不怕你。想白吃白住?哼,免费的牢饭要不要?小康,赶紧把他弄走,别脏了我的地。”透着十二分的嫌弃。

从店里出来一个小二模样的后生,端着一盆水,还拎着一把扫帚,看到锦衣公子主仆三人,亲切的招呼,“客官打尖还是住店?”越过他们朝后走去。

也不知从哪窜出来两个人,一左一右架起地上的人。

小二似乎和他们很熟,“是您二位呀,不好意思,又得麻烦您了,赶明儿来喝酒。”

那两人对着小二点了点头,架着人就走了。

小二朝地上泼水,又用扫帚扫了扫,把血迹刷干净。拎着盆和扫帚往回头,“客官,请进。”殷勤的招呼着,微弓着身在前头引路。

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

两个随从惊魂未定,黑------黑店?!住还是不住?

锦衣公子倒是神情淡漠,若他没有看错的话,刚才那两个人应该是军中的。袍子一撩,抬步进了客栈,依旧背着手,脊梁挺直,很有风范。

主子都进去了,做奴才的还有选择吗?

小二热情的介绍,把人引入房间,又招呼人送热水,陪着说了几句恭维的话,这才礼貌告退。

出了房门一拐到楼梯口的时候,小二三两下就窜到了楼下,凑到掌柜的跟前,高兴的伸出三个手指头比划着,“三间上房。”脸上满是得意。

一打眼他就瞧出那位公子是个有钱的主儿,一般这样的人多半都要面子,所以他就大胆的抢先报了三间上房,果然那位爷没有反对,默认了。

就算不同意也没关系,他顶多陪个笑脸多说几句好话呗,不疼不痒的。要知道上房的价钱是下等房的五倍,这一下能多挣好多房钱呢。

他钱小康没什么大志向,就喜欢挣银子,对他来说,铜板的叮当声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了。

掌柜的是个老头,中等身材,身上穿着一件稠衣长衫,却是半旧的,洗得有些发白了。黑脸堂,小眼睛,瞧着有些猥琐。

他翻了翻眼,嗤笑,“看把你能的,成天就知道耍小聪明,年轻人,得走正途。”颇瞧不上的样子。

钱小康吊儿郎当的一只胳膊撑在柜台上,不以为然的神情,压低声音,“肥羊,不宰白不宰,咱们开的是黑店,可不是善堂。”他朝门上努努嘴,“我这叫机灵,姑娘都夸我会做买卖。”

掌柜的又翻了翻他那绿豆小眼,“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喽。”摆手让他一边去,跟撵苍蝇似的。

钱小康也不生气,只道:“我不和你说,说了你也不懂。”年纪大了就是迂腐,成天念叨着那套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”,也不想想客栈开在这鬼地方,一天才几个客人?不想着法子多挣点能行吗?

“我不和你说,我找姑娘说去。”嘴上说着,不等掌柜的回答,人就窜到了后院。

掌柜的似早已习惯,一边摇头骂着臭小子,一边拿起毛笔誊写账本。

上房的主仆三人也在说这事,“这个小二太奸猾了,奴才在爷房里搭条板凳就行了,也方便夜里伺候爷,奴才哪配得上住上房?”再不济他们两人住一间下等房也就是了,那小二却仗着爷性子好,擅自给他们订了三间上房,这便宜占的,呵!

“这不是把咱们当肥羊宰了吗?黑,太黑了!”青衣随从十分不满地说道。

“果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。”另一随从也鄙夷,瞧不上小二的奸猾。

锦衣公子笑了笑,“要不怎么说是黑店呢?”想到牌匾上那两个大字,锦衣公子觉得很有趣,没想到在这边塞大漠遇到这么一家有趣的客栈,还有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二。

“何必和一个蛮夷小民一般见识?你们跟我出来这一趟,风餐露宿,辛苦了,一间上房爷还给得起。”

两个随从面露感激,“能跟着四爷是奴才的福分。”

锦衣公子又是一笑,眉宇之间说不尽的傲然。

“姑娘,姑娘。”人未到声已至,钱小康如一只猴子窜到后院廊上,手刚扶上柱子就怪叫着跳开,“钱锦绣,你干什么?”

怒视着从屋里出来的少女,看清凶器是一把裁纸刀,就更加生气了,“你个没良心的丫头,想废了你哥?谋杀亲哥你这是!”

“我才想问你干吗呢,嚷嚷个什么,没点规矩。”粉衣少女钱锦绣很泼辣,训起她哥跟训孙子似的,“姑娘正在盘账,你鬼嚎什么?扰了姑娘的思路,看我不告诉娘让揭了你的皮。”

一想到老娘的积威,钱小康头皮发麻,忙笑着朝妹妹讨饶,“我和你说着玩呢,这么点小事就不要告诉娘了吧?好妹妹,啊?”再次看了一眼地上的凶器,委屈的嘀咕,“那你也不能拿刀子对我招呼呀。”

刀剑无眼,万一伤了他呢?妹妹这性子也太凶残了吧,姑娘那么温柔的人怎么受得了她的?改天得和娘说说,再不管管就算定了亲也会被休回来的。

钱锦绣秀目一瞪,“你还有理了,你------”

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屋里姑娘的声音,“是小康来了吗?进来吧。”

“哎,姑娘,是我。”钱小康扬声朝屋里喊,然后得意的看向自己妹妹,“姑娘叫我呢。”

钱锦绣哼了声,不情愿的让开路,告诫,“见了姑娘规矩点。”就没见过这么大的人还这么跳脱的,跟那山里的野猴子似的。私底下也就罢了,还跑姑娘跟前蹬鼻子上脸,这能成吗?

娘说了,姑娘是主子,以前小就罢了,现在大了,他们得守着规矩。

钱小康嘴上敷衍着,“知道,知道。”心里却没当一回事。

进了屋就看到姑娘正端坐在书案前,一手翻账本,一手打算盘,速度可快了。钱小康只觉得眼花缭乱,耳边是噼里啪啦的算盘珠子的响声。

姑娘太厉害了!

别看钱小康在别人跟前混不吝,真到了姑娘跟前,立时正经起来,规规矩矩地行礼,“姑娘。”

“坐!”姑娘抬起头。

钱小康恍惚了一下,即使经常和姑娘见面,但每一次他仍忍不住惊艳。姑娘太好看了,尤其是最近两年姑娘长开之后,他钱小康没念过书,但他听常来吃饭的大头兵说过一个词,倾国倾城,他就暗自思忖着,他家姑娘这样的大抵就是倾国倾城了吧。

是的,在这茫茫大漠中,在这方圆几十里,甚至几百里,黑店的东家姑娘金九音是最漂亮的少女。她的美是全方位的,是由内而外的,虽布衣木钗,却难掩倾城之色,鲜嫩得如夏日清晨的新荷,看你一眼,会让你心颤,想把一切都捧到她面前。

“何事?”钱小康的沉默让金九音有些诧异。

熟悉的表情,熟悉的口吻,才升起的那点不自在一下子就消失了,钱小康道:“姑娘,前头来了个肥羊,就把许秃子踹出去那会,我略施小计就宰了他们一笔。”一副邀功的样子。

“哦?”金九音来了兴趣。

钱小康顿时打开了话匣子,“------一晚咱们就能多挣一两银子,多住几晚就是好几两银子呢。这方圆百多里就咱们一家客栈,回头我打听一下他们是去哪的干什么的,哄他们多住几晚。”不仅仅是房钱,饭钱赏钱不都挣出来了?

钱小康说得眉飞色舞,眼睛亮得能映出整个月牙湖。金九音勾唇,好看的眉挑着,无比邪肆,“这个可以有。”

得到肯定钱小康更加高兴了,得意的瞥了一眼自个妹妹,看吧,姑娘都赞同我,又不伤天害理,利用自己的智慧想办法多挣点银子怎么了?咱们开的是黑店,黑店。

“我瞧着应该能行,那位公子听着口音是京城的,只身带着俩随从,那气度不是简单的有钱,还很有学识的样子,就是那两个随从都和咱们往日见过的下人奴才不太一样,更加------”他歪头想了想,想到了一个词,“更加有派头,那公子八成是高门大户出身------”

金九音若有所思,“京城来的?这路程可就远了。若真如你猜测------”她顿了顿,提醒,“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,但咱们也不要惹麻烦,你自己估摸着不要失了分寸。”当然了,若是别人挑衅,她也不会怕就是了。

“好嘞!”钱小康爽快的应着,又道:“大老远来咱们这边不是寻人就是寻药。”

离客栈五十里就是边军驻地,既然是京城高门大户,家中也许就有子弟在军中。若不是寻人,那就是家中至亲重病,来边塞寻找救命奇药。别看他们这苦寒,却有许多珍贵药材,什么天山雪莲呀,枯幽草呀,都是活死人肉白骨的奇药。

“若是后者那就更好了,他少不得要找咱们打听,请咱们做向导。”这就又能挣一波银子。

金九音笑了起来,鼓励,“好,这一单生意做好了,月底给你发奖金。”对于能干的员工她最大方了。

“谢谢姑娘!”钱小康闻言眼睛更加亮了,他没啥大志向,就喜欢挣银子,听着铜板叮当的声音,他觉得比龙城群芳楼里姐儿们唱的小曲还要好听。

第2章黑店的规矩

“姑娘,您也太纵着我哥了,他胡闹您也------”钱小康一告退钱锦绣就忍不住抱怨,刚开了个头就被金九音叫停了,“聒噪。”

淡淡的扫她一眼,把双手伸了出去,身子顺势后仰。那椅子好似装有机关,只听咔吧一声就变成了一张躺椅。

金九音靠在上头,漫不经心的嘴角轻扬,打趣,“姑娘家这么唠叨会说不着婆家的。”

锦绣上前,握着金九音的手熟练地轻轻按摩着,姑娘的这双手啊,肤若凝脂,十指纤纤如春葱,连指甲盖都是透明的粉色,美极了。锦绣很自豪,姑娘的这双手是她负责保养的,平时她比姑娘自个还上心,除了笔恨不得姑娘不要拿任何东西。

“不劳姑娘费心,我的婚事已经定下了。”锦绣呛声,白眼翻得都快脱眶了。

还嫌她哥不守规矩,其实她自个也是个小辣椒来着,当然了这是深受金九音这个主子的耳濡目染。

有两人打小一起长大的情分,再一个则是金九音待身边的人十分宽宥,只要做好她吩咐的事情,其他的很自由,也不喜欢他们自称奴才奴婢什么的。

金九音噎了一下,翻眼看她,“认准了?不再看看了?”

“认准了。”锦绣重重点头,想起心上人整个人都温柔了,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爹娘瞧着也好。浩川哥是读书人,说起来还是我高攀了呢。”

何止是她爹娘看好,她也很欢喜这桩婚事,浩川哥是穿长衫的读书人,气度她爹她哥这样的粗人很不一样,她最喜欢有学问的人了。

“什么高攀不高攀的?我瞧着是他高攀你才是。”金九音嗤笑一声,“你是我身边的人,你出嫁我能亏待了你去?钱叔钱婶能干,你们一家四口没一个吃闲饭的,这些年攒了不少家底了吧?”

“马浩川有什么?寡母拉扯大的穷小子罢了,家里穷得耗子都不乐意光顾。你嫁过去了就等着往里填窟窿吧。”

金九音很不看好这桩婚事,“你怎么这么傻呢,这样的火炕也往里头跳?九年了,你跟着我九年了,怎么没学到姑娘我一分聪明呢?”

瞪了她一眼,恨铁不成钢。

“浩川哥是读书人啊!”锦绣弱弱的反驳,“将来是要考功名的。”钱家是有点家底不假,但他们是奴籍,虽然姑娘答应等她出嫁就放她出去,但这也改变不了她当过奴婢呀,浩川哥不嫌弃她已经很感激了,能有这样的婚事她都觉得自己命好。

这下金九音更来气了,“读书人怎么了?你不也识文断字,能写会画吗?”

“那不一样。”

“哪点不一样了?”不就是会念几句之乎者也吗?年纪不大,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,“你当功名是那么好考的吗?你就不怕他把你的嫁妆花用完了,功成名就了把你休了另攀高枝?”

那个马浩川连秀才都不是,就傲得不得了,成天高昂着头,拿鼻孔看人。还有他那寡母,见了谁都是“她儿文曲星下凡,她儿天下第一”的样子,这样的婆婆是好相与的吗?

“不会的,浩川哥不是那样的人。姑娘,您不是很推崇读书人吗?您常赞陈秀才满腹经纶。”怎么到浩川哥这就百般看不上了?锦绣觉得委屈。锦绣浩川哥不就是家里穷点吗?她不在乎,她能吃苦,她愿意陪着他一起过苦日子。

“我还赞他谦谦君子呢,这人和人能一样吗?”金九音睁眼,见她还是一副委屈兮兮的样子,顿时泄了气,“算了,算了,你都认准他了那就嫁吧,反正有我看着,他也不敢欺负你。到时受了委屈记得找我撑腰,别傻的自己憋屈,你要那么蠢,看我怎么抽你。”

“我就知道姑娘待我好。”锦绣扑哧笑了出来,一脸感激,那蠢样金九音都没眼看了,恼火地摆手,“滚,滚,滚,看着你我就来气。”

锦绣也不恼,笑得更欢了,“我去看看您的晚饭好了吗?”她知道姑娘也是为她好。

“去吧,去吧。”金九音不耐烦的,“让大嘴给我再做个水煮肉片,多放点辣。”

心情不好,她要吃个重口味的压压。

至于锦绣,看着她欢快离去的背影,金九音摇了摇头。

谁也救不了该死的人不是?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,该劝的她劝了,劝不了,那就由她去吧。即使将来真走到那一步了,她帮她一把就是了。

人呐,大多时候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。

自打穿到这个架空的大夏朝,别的都还好,金九音接受不了的就是男女婚嫁这档子事。说起来锦绣和她同龄,今年才十四,比她还小上两个月呢,现在就已经定下婚事了。这个时代的少女多是十三四岁就开始相看人家了,十五六岁出嫁。若是到了十八岁还没出阁,那就是老姑娘了,搁现代俗称大龄剩女。

十八,在现代才刚成年,人生才刚起步,在这就成老姑娘了。现代三十多岁的单身女性比比皆是,而在这里三十多岁都已经是祖母级的了。

只要想一想金九音就恶寒。

好在家里就剩她一个人了,她自个当家作主,没有长辈逼婚,要不然,呵呵,她可在这客栈窝不住,早离家出走了。

锦衣公子在房里用饭,正用着忽然闻到一股香气,这香气诱人极了,直往鼻子、心里钻,满桌的菜都觉得索然无味了。

主子筷子一顿随从就知他心事,连忙道:“爷,奴才去瞧瞧。”

锦衣公子嗯了一声,顺手把筷子放在了桌上。

“喂,小二过来。”随从林福站在楼梯上就喊,他没看到刚才那个小二,不过有另一个小二在抹桌子。

正抹桌子的小唐不慌不忙的走了过去,“客官,您叫我?”

他一抬头,林福眉心猛地一跳,这小二长得也太好了吧?若刚才那一个算相貌周正,那眼前这一个则称得上俊秀了。半旧的褐色短打掩盖不了他出色的容貌,态度虽恭敬却不卑不亢,还有这周身的气度,说是哪家的公子也有人信。

林福有点懵,一家小小的客栈怎么会有如此出色的人才?

不过他也算走南闯北见过世面的人,很快就回过神,吸了吸鼻子,问:“敢问小哥我们为什么没有厨房正在做的这道菜?”

他有些不高兴,觉得店家欺人,都说了让捡拿手的菜上,又不会短了他们的饭钱,这般糊弄,是几个意思?没把他们爷放在眼里?

小唐往厨房方向看了一眼,了然,回头解释道:“那是我们东家吃的菜。”

林福眼神更加不满了,什么意思?你们东家吃的,我们爷就吃不得了?你们东家比我们爷还高贵不成?

压着火他笑道:“那就给我们爷也上这道菜。”

“没了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我说没了。”小唐耐心的解释,“食材只够做这一道菜的,你们爷要吃,那只能等明天了。”

林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盯着小二的眼神就是一冷,随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又笑着问:“小哥,打个商量,你看能不能把这道菜让给我们爷,我们出双倍的价钱?”

“不能!”小唐一口回绝了,“没有人可以抢我们东家的东西,你们爷要吃只能等明天。”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。

“你们------开门做生意哪有这样的?”林福气坏了,“你们东家呢?让他过来,我亲自问问他。”

“爱吃不吃,不想住马上走!我们客栈向来就是这样的规矩。”小唐目光冷冷的,“至于我们东家,你还不配见她。”

第3章嚣张的小二

这么嚣张的店小二?!

林福都懵了,他虽然是奴才,但自打跟着四爷,走到哪别人都多给几分面子,何时被人这样下过脸子?

等他反应过来,那店小二已经转身走了,他怒极,“好你个-----你,你给我回来。”

早就注意着的掌柜的摇头,这个小唐啊,又得罪客人了。他连忙跑过来救场,“客官息怒,客官息怒,他是个二愣子,休要与他一般见识,和气生财,和气生财嘛!”

小唐可不领情,扭头就怼,“你才二愣子。”

掌柜的狠狠瞪他一眼,转过头来继续赔笑脸,“他不会说话,他这里不太好,啊,你懂的。”他指了指脑袋,“客官莫生气,这道菜叫水煮肉片,选的是最好的里脊肉,现下确实是没有了,明天,明天一定给客官做------”好劝歹劝总算把人给劝走了。

“小唐你来。”掌柜的招手,对他说教,“和气生财,说两句好听的话很难吗?你这个臭脾气再不改,客人都得被你得罪光了。”真不明白东家怎么让这小子当跑堂小二。

小唐冷着一张脸,没有一点表情,“我是个跑堂的,只负责上菜抹桌子,不负责卖笑。”

掌柜的被噎得险些一口气没上来,有气无力的摆手,“去吧,去吧,去抹你的桌子吧。”

东家姑娘这都是从哪捡的怪人?一个跑堂小二,成天摆着张臭脸,跟别人欠他八百两银子似的。还有厨房里那个祖宗,长着张大嘴就罢了,还就叫李大嘴,想干什么?想吃人啊?做菜全凭心情,心情好了让做什么做什么,心情不好了,那天就那两道菜,你爱吃不吃。一个月总有个三五七八天心情不好,这不是往外撵客吗?

你说这都是什么祖宗?幸亏这方圆百多十里就一家客栈,但凡多一家他们都没生意。

姑娘也不管管,唉,真是操碎了他的心。

掌柜的无比怨念啊!

林福也在对他家四爷告状,“------一个卑贱的小二,谱摆得跟大爷似的,太嚣张了,这是什么破店------”他气得想骂娘,但在主子跟前,最终没骂出来。

锦衣公子却不信,“这个小二相貌真的如此出众?比之前那个还要出众?”关注点有点偏。

“爷您还笑得出来!”林福觉得他家主子爷的心真大,不过仍实事求是的回禀,“确实出众,奴才瞧着不比右相府的二公子差。”不过再出众也不过是个店小二,成不了高贵的公子。

“哦?”锦衣公子更来了兴趣,要知道右相家的二公子可是有玉公子的美誉的,能与他媲美,可以想见这人是何等样貌了,一个店小二,荒漠中的店小二------

锦衣公子嘴角微微勾了起来,一抬头看见随从愤愤的样子,失笑,“算啦,多大点事,咱们是客,难不成还真和主人争食?,既然没食材了,明天就明天吧。”

林福还是不平,“爷,就是您性子好。”

锦衣公子嘴角又勾了一下,不过是个低贱的小二,与他计较岂不失了身份?想起店门口的那一幕,又敲打了一下,“出门在外莫要与无关紧要的人歪缠,人生地不熟,莫要多惹麻烦。”

两个随从面上一凛,恭敬应道:“爷英明,奴才明白了。”还是爷想的周到,这里毕竟不少京城,强龙不压地头蛇,漠北民风彪悍,他们不能给爷添麻烦。

天色暗了下来,像一张黑色的大网从天而降,客栈的灯火也点亮了,从远处看,朦胧一片,却透着温暖。

客栈今天的客人不多,空荡荡的大厅只坐了一张桌子,一个游侠模样的男人正在大口嚼着牛肉。除了他便是低头算账的掌柜了,仅有的两个小二都不在,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。

游侠儿吃完饭筷子刚放下,小唐就出现了,上手收拾桌子。准备起身的游侠儿见状又坐了回去,“这回在中原得了本破书,我是瞧不懂,想着你或许感兴趣,就帮你捎来了。”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本书递过去,看得出两人很熟。

真的是破书,封皮都没有了,纸张都发黄了,甚至有的页只剩下半页。

小唐翻了几页就两眼放光,高兴的道:“这是墨家流传下来的孤本,燕少侠,多谢你,多少银子?我拿给你。”伸手就往怀里掏。

燕飞遥按住了他的手,“小唐你这是看不起我?谈银子多伤感情,这书我也是无意当中得来的,没花一文银子。”

“不,不,这书太贵重了,就算你没花银子那也是你的机缘。”小唐执意要给。

“话不能这样说,贵重也只是在你手中,在我手中就是一本破烂。”燕飞遥执意不要,“你要是过意不去,就帮哥和东家姑娘说说,上次喝的那个烧刀子,多予我一些。不瞒你说哥哥我就馋这一口。”

他是个剑客,行踪不定,但每年总要来漠北一趟,总要在黑店客栈住上几日,除了馋李大嘴的红烧肉,就是他们这儿的烧刀子酒了,辛辣,后劲足,喝上一口浑身热腾腾的,够劲!

遗憾的是烧刀子酒量少,千金难求,每次只能稍尝滋味,对于好酒的他来说如何能过瘾?

“这有何难?这事我应了,燕少侠等着,明儿一早我就给你送过去,十斤够吗?”小唐一口答应了。

“够,够,太够了。好兄弟。”燕飞遥大喜过望,拍着小唐的肩膀,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此刻的高兴心情。

十斤烧刀子酒,省着点喝够他撑过寒冷的冬天的,这漠北的冬天啊,冷得浑身上下都没一点热乎气。

楼下相谈甚欢,楼上锦衣公子推开房门走了出来。深秋的漠北甚是寒冷,尤其是晚上,锦衣公子眉头蹙了下,想回房加件衣裳,看到前面亮着灯光的阁楼,又忍住了。

竹影婆娑,昏黄静谧,模糊在青烟般的薄雾里,明明在眼前,却又觉得离得很远。

听说黑店的东家就住在后院,晚饭里有一道他没吃上的水煮肉片。喜欢吃肉啊,应该是个怎样的人呢?

抬头看了看漫天的星子,他的心底生出一点期待。

第4章小唐

“姑娘,烧刀子酒给在下十斤。”小唐是个守信的人,从客栈的小门就拐进了后院,找到了正坐在灯下看话本子的东家姑娘金九音。

金九音抬眼,“送人情?”

烧刀子酒甚烈,小唐一向喝不惯,现在来问她要只有送人一途。

“是,燕飞遥给了我一本墨家孤本,十有八九是那位有鬼才之称的墨渊写的。”小唐坦荡回望,一点都没掖着藏着。

“不给。”金九音定定的望着他,花瓣般的樱唇里吐出两个字。

“为什么?”小唐急了,“你不是酿了许多吗?给我十斤怎么了?我拿银子跟你买总行吗?”关键是燕飞遥还等着他的酒,总不好失信与人吧?

“你问我为什么?”金九音把话本子往桌案上一放,声音猛地提高,“你心里没点数吗?”

“小唐啊小唐,你自个算算自打你来了花了我多少银子?你说要乌木,行,我给你,寸木寸金,姑娘我给你买来这么大一块,花了我一万两银子。你说要精铁,行,我不惜人力财力给你炼精铁。”

“可你怎么回报我的?我要的暴雨梨花针呢?”

“不是,不是给你了吗?”小唐身子后撤,弱弱地道。

“是,是给我了,可我要的是那样的吗?拿个烂大街的破烂货敷衍我。”金九音冷笑,眼底都是讥讽,“你若就这点能耐,你觉得值得我救你吗?”

“在店里当个小二你得罪了多少客人?害我少挣了多少银子?掰着你的手指头外加脚指头算算你浪费了我多少银子!还有脸问我要烧刀子酒,还要拿银子买,你有个屁的银子,还不都是我的?拿着我的银子买我的酒,你还怪会做生意来?”

“想跟李大嘴学?人李大嘴有脾气不假,但人有手艺,人家就是有本事糊弄圆了让客人买账。你行吗?小二当不好,让你做点事,拖拖拉拉三四个月没点进展,比生孩子还费劲。唐小唐我告诉你,姑娘我不养白吃饭的废人。”

数落声劈头盖脸的砸下来,小唐的头越来越低,也越来越心虚,“姑娘息怒,那个,那个,你要的不颠簸的马车快好了。”

金九音深吸一口气,“我要的引水机关呢?”这里用水可不方便了,她就想弄个古代版的自来水管,再给自己搞个洗澡的淋浴。

“快,快了------”小唐的声音越来越低,其实才只画了个草图。哎呀,姑娘好厉害呀,小生好怕怕。

“快了是吧?我这个冬天能用上自来水?”

“能,能,一定能?”小唐忙不迭地保证。

“烧刀子酒还要吗?”金九音淡问。

“要,要。”小唐猛地抬起头,一脸惊喜,“多谢姑娘。”

“别高兴的太早。”金九音冷哼,拍桌子,“减震马车,引水机关,还有暴雨梨花针,赶紧给我做好了。我要一次能发三十根针以上的,而是得是能连发的,别整那一次性的破烂货。做不好就给我滚蛋。”

“是,是,在下明白。”小唐全部都答应了。

“那你还杵在这干吗?干活去!”金九音没好气的低吼。

“我那酒------”小唐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。

“少不了你的,滚蛋!”金九音火大得把话本子都扔出去的。

小唐落荒而逃,逃到门外还心有余悸的回头张望,东家姑娘这暴脾气,啧啧,姑娘家家的,性子怎么就这么厉害呢?要不他出去躲躲?念头刚起就被自个否决了,姑娘厉害归厉害,为人却十分大方慷慨,出钱出物一点都不吝啬,这么说吧,黑店是他呆过最舒服的地方,得到的资源比他是唐门少主时还多。

算啦,算啦,不就是爱念叨两句吗?他忍忍就过去了。

这样想着,小唐迈开大步朝前走去。

金九音呕得要死,当初把小唐救回来她以为自己捡到宝了,谁能想到宝倒是宝,却是一块沉迷于旁门左道不干正事的宝。

小唐是唐门少主,在机关暗器一道上天赋惊人,在人情世故上头难免的就弱了些,好吧,说弱了些是给他面子,他是弱了很多,就是我们俗称的傻白甜,愣小子。所以就被人算计了,丢了少主之位,还险些丢了性命。

是偶然路过的金九音救了他,本着是人才就要充分利用的原则,她就把人给带回来了,想着利用他的专业为自己谋点福利,多做点暗器什么的卖卖,也能弥补一下她的损失。要知道为了给他疗伤,她都快把攒的家底掏光了,光那一味名叫舍利花的药材,鬼医老头就坑了她五千两银子。

小唐呢,伤好之后迷上了做木工,成天鼓捣小桌子小凳子,都做了一屋子了。卖?方圆百十里荒无人烟,往哪卖?卖给谁?桌子凳子也不值钱呀,卖上一辈子能挣回五千两不?

不,不行!赔本的买卖不能干,好人不能做,她要做黄世仁,小皮鞭大锤头走起,给姑娘干活去。

顺便提一嘴,金九音是穿的,打现代穿过来的。说起她在现代的经历,嗯,那是一个恶俗却又悲伤的故事。

才貌双全的美女学霸遭遇渣男,大学一毕业就急慌慌结了婚,婚后陪着渣男老公白手起家拼事业,在公司初具雏形时听信渣男的甜言蜜语,辞职回家做起了贤内助。

后面的剧情就更烂大街了,渣男有钱有地位了,就开始在外头花天酒地了,外头的小妖精怀孕了,渣男转头就跟金九音离婚,嫌她生不出孩子,身材变形,跟不上时代潮流,没有共同语言,区区一百万就把她打发了。

金九音那个悔呀,那个恨呀,她是天生不能生吗?还不是为他打胎打的?不是他说时机不对养不起,她能忍痛打胎吗?为了给他生个孩子,她试了多少偏方,喝了多少苦药汁子?现在却来嫌弃她身材走样了。

刚被踹那阵子金九音想死啊,白天黑夜的想死,活着看不到希望,活着有什么意思?没意思,死吧,死了吧,死了就不痛苦,就一了百了了。

好在她撑过来了,拿着离婚分的那一百万开始创业,其中的艰辛她现在都不敢回想,光是掉的眼泪就有三大缸。

努力,智慧,外加一点运气,金九音成功了。

成功之后的她憋着一股气报复渣男,专门跟渣男公司抢生意,抢得天昏地暗,抢得日月无光,抢得渣男百般求饶最后破产一无所有。

报了仇出了气,仰天大笑三声,金九音正准备享受美好生活,看好的小鲜肉还没来及下嘴,咣当,她穿越了,穿到了她熟知的历史上没有的朝代——大夏朝。

金九音恼火的想再死一死,可是没用,只能老实的在这个时空重新开始。

不过现在的她认准了一件事,那就是钱非常重要,没有什么都不能没有钱。第二个呢就是享受,吃穿用度都用最好的,打扮得美美的,攒着银子不花,谁知道最后便宜了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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